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各崗位具體人數和要求詳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社會在職人員,有關工作年限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熟悉藥品注冊相關法律法規,崗位專業要求對應報考人員最高學歷專業;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
(六)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七)具備崗位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八)年齡要求: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等紀律處分,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廣東省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內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
6.聘用后構成利益沖突的,對于配偶、直系血親等在藥品領域相關企業從業、并且從事的工作范圍與應聘崗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人員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均為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地點在深圳,與我中心簽訂聘用協議。聘用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請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址:https://zp.szft.gov.cn/resume/notice.aspx?pointId=78,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供報名材料。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報名時間為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25日24點。
(二)資格審查
我中心結合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參加筆試。參加筆試和面試時,考生均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準考證等證明材料原件。考生可登錄報考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在面試階段將進行資格復審,核驗與報考崗位要求相符的證明材料原件。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需達5:1以上(臨床審評崗位開考比例為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研究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或根據考生意愿調劑報考崗位。具體情況將按規定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中心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地點在深圳。本次筆試和面試均設置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考生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1.筆試。筆試分綜合卷和業務卷,內容涵蓋通用知識與專業能力。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擬聘崗位職數和達到筆試合格線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應聘人員與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等官方網站進行公布,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試人數少于規定比例人數,按實際人員參加面試。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則從達到筆試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
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且均應達到合格線及以上。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數較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四)考察、體檢
1.考察。考察采取工作能力調研、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崗相適等方面的情況。
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二十日內無法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視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在定點醫院進行。
因擬聘人員考察、體檢不符合要求等情況空出的招聘名額,我中心可以按照總成績遞補人員進行考察,但遞補人員總數不得超過崗位擬招聘人數。考察前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列入人員名次。通知體檢后二十日內需拿到體檢合格的報告。
考察、體檢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聘用
根據考察和體檢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等官方網站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原則上在接到通知后1個月內到崗工作,由藥品大灣區分中心為其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嚴格遵守考試相關紀律,如有違反政策法規、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告知有關回避和利益沖突的情形,故意隱瞞上述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藥品大灣區分中心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應聘人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入職時須已獲得相應資格,同時提交離職證明,因個人或單位原因無法提交證明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5-36696256
技術支持:0755-23964933
監督電話:0755-36696221
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大灣區分中心
2022年5月10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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