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是湖南省教育廳直屬副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研究各類教育事業發展中的理論和實際問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省教育科學研究規劃,指導全省各級各類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編制內工作人員。現將選調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教育廳的指導和監督下,我院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院辦公室,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院紀委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三、選調崗位計劃
此次選調崗位6個,選調計劃6名。其中,基礎教育學科教研員5名;職業教育教研員1名(詳見附件1)。
四、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基礎教育學科教研員和職業教育教研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參公)身份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中選調(工勤崗位人員除外)。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調后,登記為事業編制。
(二)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科研事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吃苦耐勞;
5.工作經歷均計算到2024年8月31日止,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見習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檔)次。
其中,基礎教育學科教研員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1.有6年及以上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教研工作經歷;
2.持有與崗位相符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職稱,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40周歲及以下;如具有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學歷學位可放寬至本科,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
3.報考中學數學研究(含高中、初中)、中學物理研究(含高中、初中)、中學歷史研究(含高中、初中)崗位的,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須與任教(教研)學科一致;報考小學數學研究、學前教育研究崗位的,有任教(教研)學科相一致的所學專業學歷教育經歷;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編或副主編列入省級及以上規劃教材或省教育廳及以上教學用書目錄或推薦使用的教材、教學參考書至少1本;
(2)獨立(或排名第一)參加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機構組織或認定的教學比賽或專業技能比賽獲獎(三等獎以上,不含優勝獎等)至少1項,或獨立(或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國家部委、教育科研機構組織或認定的國家級競賽獲獎(三等獎以上,不含優勝獎等)至少1項;
(3)主持或主要參與(個人排名前三)省級及以上有資助的教育規劃課題、社科基金課題、社科評審委課題、基礎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至少1項,并完成結題;
(4)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
(5)獨立或合著(個人排名前二)學術著作至少1部;
(6)主持或主要參與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教育科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三等獎以上,不含優勝獎等)至少1項,其中省級成果個人排名前3、國家級成果個人排名前6;
(7)入選市級首席教學名師或省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或芙蓉教學名師或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等;
(8)獲市級及以上行政部門綜合性表彰或獎勵;
(9)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職業教育教研員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1.有6年及以上職業教育教學教研工作經歷;
2.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或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稱,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40周歲以下;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編或副主編列入省級及以上規劃教材或省教育廳及以上教學用書目錄或推薦使用的教材、教學參考書至少1本;
(2)主持或主要參與(個人排名前三)建設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立項的精品課程或資源在線課程等至少1門;
(3)主持或主要參與(個人排名前三)省級及以上有資助的教育規劃課題、社科基金課題、社科評審委課題、自科基金課題、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至少1項,并完成結題;
(4)獨立(或排名第一)參加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機構組織或認定的教學比賽或專業技能比賽獲獎(三等獎以上,不含優勝獎等)至少1項,或獨立(或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國家部委、教育科研部門組織或認定的國家級競賽獲獎(三等獎以上,不含優勝獎等)至少1項;
(5)獨著或合著(個人排名前二)學術著作至少1部;
(6)主持或主要參與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教育科研獎、社科成果獎、人文社科獎(三等獎以上,不含優勝獎等)至少1項,其中省級成果個人排名前3,國家級成果個人排名前6。
(7)入選省級及以上教學創新團隊負責人及主要成員(排名前五)或芙蓉教學名師、楚怡教學名師、楚怡名師(大師)工作室負責人或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等;
(8)獲市級及以上行政部門綜合性表彰或獎勵;
(9)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在現工作崗位或任現職不滿一年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檔)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選調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jyt.hunan.gov.cn/sjyt/jky/)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9月21日-9月27日。
2.報名方式
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掃描或拍照,以壓縮包(命名為“應聘崗位+學歷或職稱層次+所學專業+姓名”)形式發送至報名專用郵箱jinkai@hnedu.cn。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材料不齊全者,視為報名無效;發現材料造假將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資料
(1)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單位批準同意,在《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中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黨委(黨組)或行政公章并在考生承諾欄手寫簽名后方可報考。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要求的學歷學位須同時提供學信網系統驗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錄用審批表復印件;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復印件;報名基礎教育學科教研員崗位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基礎教育學科教育教學教研工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參加選調人員先后在不同工作單位從事教學或教研工作,需在證明材料中分別注明起止時間);報名職業教育教研員崗位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職業教育教學教研工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參加選調人員先后在不同工作單位從事教學或教研工作,需在證明材料中分別注明起止時間);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電子版照片(以“崗位代碼+姓名”.jpg格式命名)。
所需報名資料按上述順序排版,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且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1.初審:根據崗位選調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進入下一考試環節。
3.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有關考試等具體安排、各環節考試成績均在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上發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若報考人數低于3:1,經院黨委會研究,報請省人社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各環節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主要范圍包括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國家有關教育重大政策文件,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有關國家和省重要政策文件,教育科研教研政策及組織實施,教科研工作文稿撰寫等,針對選調崗位進行適當差異化命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文字寫作和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選調下一環節。
(2)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往低排序,按崗位選調數的1:3的比例范圍內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含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如應試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應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jyt.hunan.gov.cn/sjyt/jky/)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往低排序,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筆試卷最后一道題得分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審查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群眾公認情況等。
如有主動放棄選調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選調結果公示與調動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等情況,由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和調出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84402985(院辦組織人事科)
監督電話:0731—84402992(院紀委)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2.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
2024年9月6日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docx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gkxd/202409/t20240906_33449256.html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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