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等文件要求,為滿足工作需要,湖北大學2022年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6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湖北大學地處國家中心城市、湖北省省會——武漢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的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湖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二、招聘計劃
2022年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6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條件詳見附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登陸湖北大學招聘網(http://zhaopin.hubu.edu.cn),注冊成功后進行網上簡歷投遞和崗位申請,每位應聘者最多可申請1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及聯系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聯系方式: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友誼大道368號湖北大學人事處,聯系電話027-88663285
(三)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相關時間節點:年齡起算時間為
3.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成功后,須密切關注湖北大學主頁、湖北大學招聘網相關公告,及時登陸招聘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審查情況。資格審查通過的,按照后續公告要求參加考試。
4.凡與湖北大學教職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系統中逐一填寫清楚,并承諾內容真實準確。
(四)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6的,學校可取消或保留崗位計劃,并向社會予以公布。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將結合疫情防控要求通過“湖北大學主頁(http://www.hubu.edu.cn/)“通知公告”欄及湖北大學招聘網(http://zhaopin.hubu.edu.cn/)“招聘公告”欄另行通知。
筆試為綜合素質測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與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相關的知識和能力,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按照不同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面試。招聘計劃數與筆試合格人數比例不足1:6的,學校可取消或保留崗位計劃,并向社會予以公布。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將結合疫情防控要求通過“湖北大學主頁(http://www.hubu.edu.cn/)“通知公告”欄及湖北大學招聘網(http://zhaopin.hubu.edu.cn/)“招聘公告”欄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心理素質等情況,滿分100分。面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方能入圍。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不同崗位,分別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心理測評人員。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面試成績高的考生總成績排名靠前。
六、體檢、心理測評和考察
體檢與心理測評由湖北大學統一組織,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心理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體檢和心理測評均合格者,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擬聘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自愿放棄(不參加)體檢、心理測評、考察以及體檢、心理測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學校可結合用人需求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人選。
七、公示
體檢、心理測評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湖北大學主頁(http://www.hubu.edu.cn)和湖北大學招聘網(http://zhaopin.hubu.edu.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若應聘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有影響錄用情況,或擬聘人員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等情形,學校可結合用人需求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人選。
八、備案審批、簽訂聘用合同
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學校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相關政策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所聘崗位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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