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和工作需要,廣東省財政廳所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一)廣東省財政廳政府公物倉管理中心。該中心是經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人員經費核撥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中央及廣東省涉案和罰沒財物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制定執行政府公物倉管理規章制度;承擔省級執法部門涉案和罰沒財物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商檢、評估、處置、收入上繳、預算管理等工作;承擔對市、縣(市、區)涉案和罰沒財物管理的相關協調、培訓等工作;負責政府公物倉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維護工作,完成省財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廣東省財政運行監控中心。該中心是經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人員經費核補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主要任務是:負責全省財政運行監控平臺建設管理,參與制定業務范圍和監控規則,收集分析相關資料,提出信息預警。
二、招聘崗位
廣東省財政廳所屬政府公物倉管理中心、運行監控中心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崗位情況詳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即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即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進入報名系統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應聘人員應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hrss.gd.gov.cn/)或廣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http://czt.gd.gov.cn/)查看并仔細閱讀公告,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
2.系統初步審核。報名系統將自動實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初步審核結果。
3.報名確認。應聘人員請于
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
4.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hrss.gd.gov.cn/)或廣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http://czt.gd.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報考者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一致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
報考者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名稱,與《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進行對照,如專業名稱一致的,按照該專業名稱及其在目錄中對應的專業代碼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報考者需以最高學歷(學位)報考。報考者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于
5.落實回避規定要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七、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應聘人員須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筆試。筆試初定于
(二)筆試成績公布及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統一公布,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廣東省財政廳在統籌考慮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劃定。
(三)面試
1.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布。
2.資格審核。面試前,廣東省財政廳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廣東省財政廳將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資格審核結果、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留意廣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及查收短信通知。
3.面試組織。面試由廣東省財政廳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組織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廣東省財政廳另行組織面試。
八、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結果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應聘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廣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廣東省財政廳將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三)應聘人員對參加本次招聘有疑問的,公告及報名期間可致電廣東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咨詢。電話咨詢時間為:
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廣東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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