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納米科學中心(以下簡稱“國家納米中心”)是由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共同建設,2003年12月獲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復成立的中國科學院直屬事業單位,定位于納米科學的原創性基礎研究和變革性產業技術。為進一步加強國家納米中心干部隊伍建設,為科技創新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保障,現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管理部門負責人。
一、招聘原則
根據《國家納米科學中心中層領導人員選拔聘用和管理實施辦法》和《國家納米科學中心管理部門負責人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現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基本職責
(一)重大任務處處長1名
全面主持重大任務處工作。負責推動國家及中國科學院重大科技任務的組織實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副處長1名
負責制訂資產管理與條件保障建設的計劃及相關規章制度。分管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儀器設備采購組織管理、試劑耗材管理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行政處副處長1名
協助部門負責人開展工作。分管后勤保障、房屋管理、“3H”工程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應聘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良好的公民意識和職業道德。
2.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3.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分析、組織及協調能力。
4.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6.擔任管理部門正職的,應在副職或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三年,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經歷;擔任管理部門副職的,應在七級職員崗位工作滿三年或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四年,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經歷。
7.中層副職領導人員一般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職業準入要求的崗位,應滿足相應的準入要求。
(二)對承擔重要職責的中層領導人員,還應符合下列任職要求
1.人事管理部門正職一般應具有四年以上管理工作經歷。
2.財務管理部門正職一般應具有四年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歷。
3.科技管理部門正職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經歷,并熟悉本單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擔項目情況。
4.從事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必須為中共黨員。
5.國家納米中心管理人員應聘相關崗位應符合輪崗相關要求。
(三)應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截止日期前,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電子版交至人事處并進行應聘報名;國家納米中心成立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組織崗位答辯;未通過初評的人員不參加崗位答辯,材料恕不退回。
2.現場答辯。應聘人員進行公開答辯,作應聘報告。聘用委員會對每位應聘人員進行評議并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員同意后提出擬聘建議人選。
3.考察。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并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對考察對象進行民主測評和考察;同時按程序,審核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核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廉政及科研誠信等。
4.確定擬聘人員。行政干部由黨委會討論并由主任辦公會確定擬聘人選;黨務干部由主任辦公會討論并由黨委會確定擬聘人選。
5.公示。對擬聘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6.聘任上崗。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使用的擬聘人員,正式聘任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新提任中層管理干部試用期為6個月。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材料包括:《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崗位應聘申請表》(附件)及其它能證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關資料,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8日17時(以收到申請表電子版為準)。
2.參加崗位答辯的人員,個人報告10分鐘(PPT形式),答辯交流5分鐘。報告內容包括工作經歷和業績、對競聘崗位的理解及工作設想等。答辯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崗位待遇
1.崗位實行聘任制,納入國家納米中心事業編制管理;
2.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3.享受中國科學院及國家納米中心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沈雨荻,韓琪
聯系郵箱:dhr@nanoctr.cn
聯系電話:010-82545633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北一條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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