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定海區人民檢察院決定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性質
(一)招聘崗位:司法輔助工作人員。
(二)招聘人數:4名。
(三)聘用性質:合同制工作人員(編外用工)。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三)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2年5月17日至2000年5月17日期間出生)。
(四)有舟山市(含區、縣、市)戶籍或舟山籍生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計算機及辦公軟件運用技術和較強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七)專業不限,法律專業或有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上述人員中,屬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方法錄選。
(一)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報考者需填寫《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要求報送word格式,填全個人簡歷、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并將下列報考材料掃描件一并打包(郵件主題統一為:定海區人民檢察院編外招聘+姓名)發送至指定郵箱dhjcyzzb@126.com或郵寄至定海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通信地址:定海區昌洲大道1600號,聯系人:傅春娜,聯系電話2566063。
1.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復印)。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3.本人學位學歷證書(掃描件/復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二)資格審查
初審:2018年5月23日上午,對報考者遞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后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復審:2018年5月23日下午。面試前,由本單位在區檢察院4樓會議室(定海區昌州大道1600號A樓四樓)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公安出具的三年內無違法證明,有參加過相關法律工作的人員需出具單位證明、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等有關資料原件。報考者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考試
考試一般采取面試形式,面試滿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體檢。如果崗位合格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超過10倍及以上,則增加面談環節,經篩選后按1:3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時間初定于2018年5月24日上午,時間、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四)體檢、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項目參照相關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五)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定海區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確定錄用后,由區檢察院委托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定海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566063。
定海區人民檢察院
2018年5月17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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