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國資委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市屬國有企業監事工作服務中心是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主要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外派監事服務和保障工作,承擔市屬國有企業外派監事人員的考核、薪酬、培訓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承辦市國資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招聘對象
(一)招聘人員類型
招聘人員類型: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
1.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國資委2018年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2.招聘專業按《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確認后方可繼續報考。
(三)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及能力;
5.身體健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年齡要求:(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2)具有博士學位或者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8.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9.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10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或有關證明材料;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4.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所有應聘人員均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每人只能選擇1個職位。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進行資格初審。
(二)報名時間
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時至2018年10月23日下午17時。
(三)資格初審
2018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由報名系統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再另行通知。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10月31日中午12時起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擬定筆試時間和地點參加招聘筆試。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算。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基礎能力。
3.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陸網站查詢。
4.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
(二)面試
1.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將對擬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將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記錄等證明相關工作經驗的材料);計劃生育證明;現工作單位為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以上材料現場提交復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對。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外通知。
2.面試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名單在市人社局網站進行公布。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綜合分析、專業能力、反應能力、語言表達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成績將于當天面試結束以書面形式告知考生。面試時間和地點另外通知。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筆試及面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如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高低擇優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考生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均相同,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擇優進入體檢和考察名單。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外通知。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以及在規定時間(體檢后一個月內)內無法出具體檢結論的,取消錄用資格,可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對體檢合格者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和學習表現、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考察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員。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及體檢情況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廣州市國資委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工資待遇,相關標準按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有關規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同時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持有廣東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四)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需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國資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3125623,監督電話:020-83125776。
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9月30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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