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峽江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德才兼備優秀人才。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體健康;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全日制在讀學生及現役軍人;
(五)被省、市考試中心認定為考試嚴重違紀并處于限期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六)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專業分類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峽江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崗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工作經歷、學歷、其他條件中有關證書要求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25周歲以下指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專科、本科專業分類按贛人社字[2016]319號文件執行(詳見附件3、附件4),研究生專業分類按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詳見附件5)。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現場報名
考生前往峽江縣醫保局二樓會議室,按要求進行現場報名。不能親自前來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帶齊報名所需材料代為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及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士學位證、職稱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2)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需有條形碼);(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4)《峽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兩份(用電腦錄入有關信息后打印);(5)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并在證明中注明應聘者不在試用期內。
2.現場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持報名所需材料交報名點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由峽江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不退回報名費。
3.現場繳費
初審合格后,現場辦理繳費、報名手續。
繳費標準按照贛發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定為每人每科50元。未繳費的應聘人員報名無效。
4.現場改報
報名并繳費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或調減,并于11月23日前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崗位的考生應在11月24日17:00前重新選擇已達到開考比例并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一次現場改報。需要改報的考生須到峽江縣醫保局二樓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并改報。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報名費。
5.領取準考證
考生請于筆試前兩天到峽江縣醫保局二樓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和面試各按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對特殊崗位的招聘,經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考試工作由峽江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峽江縣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不指定范圍和教材。筆試時間為2018年12月1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二代身份證和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等電子設備。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具體復審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詳見峽江縣人民政府網(www.xiajiang.gov.cn)的公告]。
3.面試
(1)入闈面試人員名單見峽江縣人民政府網(www.xiajiang.gov.cn)公告。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工作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入闈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比例少于1:3的全部入闈面試),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4)面試前兩天下午5時前,考生書面提出放棄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考察對象確定
根據考生的筆試和面試合成的考試總成績(考試合成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當出現無人遞補、面試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時,確定入闈體檢對象按以下原則處理:
(1)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入闈體檢。
(2)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時,其中筆試、面試合成后的考試總成績排名該崗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入闈體檢。
體檢前兩天下午5時前,考生書面提出放棄產生的崗位空缺,按合成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如合成的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對象;如面試成績又相同的,不予遞補)。因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前書面提出放棄和體檢后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2.體檢由峽江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3.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峽江縣人社局共同參與。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4.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體檢、考察后考生自愿放棄等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四)公示、聘用
1.經體檢、考察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報縣政府批準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在峽江縣內事業單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提出調出縣外、離職、辭職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凡考試作弊和體檢、考察后提出放棄的考生,三年內不得報考峽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二)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等其它未盡事宜,將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www.xiajiang.gov.cn)發布。
(三)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咨詢電話:峽江縣人社局0796-3672533
監督舉報電話:峽江縣紀委監委0796-3672820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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