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據科技部網站消息,科技部近日印發《關于推進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的總體方案(暫行)》的通知。通知明確,到2025年,布局建設若干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突破制約我國產業安全的關鍵技術瓶頸。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不直接從事市場化的產品生產和銷售,不與高校爭學術之名、不與企業爭產品之利。
通知明確了發展目標:到2025年,布局建設若干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突破制約我國產業安全的關鍵技術瓶頸,培育壯大一批具有核心創新能力的一流企業,催生若干以技術創新為引領、經濟附加值高、帶動作用強的重要產業,形成若干具有廣泛輻射帶動作用的區域創新高地,為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實現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與世界科技強國提供強有力支撐。
通知提出了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實現從科學到技術的轉化,促進重大基礎研究成果產業化。中心以關鍵技術研發為核心使命,產學研協同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產業化,為區域和產業發展提供源頭技術供給,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孵化、培育和發展提供創新服務,為支撐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實現高質量發展發揮戰略引領作用。
通知要求,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不直接從事市場化的產品生產和銷售,不與高校爭學術之名、不與企業爭產品之利。中心將研發作為產業、將技術作為產品,致力于源頭技術創新、實驗室成果中試熟化、應用技術開發升值,為中小企業群體提供技術支撐與科技服務,孵化衍生科技型企業,引領帶動重點產業和區域實現創新發展。
通知指出,根據功能定位、建設目標、重點任務等不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分為綜合類和領域類等兩個類別進行布局建設。
綜合類:
圍繞落實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推動重點區域創新發展,聚焦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區域發展戰略,布局建設綜合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把國家戰略部署與區域產業企業創新需求有機結合起來,開展跨區域、跨領域、跨學科協同創新與開放合作,促進創新要素流動、創新鏈條融通,為提升區域整體發展能力和協同創新能力提供綜合性、引領性支撐。
創新中心由相關地方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牽頭或多地方聯動共同建設,發揮有關地區和部門比較優勢,統籌布局、匯聚資源,指導推動有優勢、有條件的科研力量參與建設。
領域類:
面向國家長遠發展、影響產業安全、參與全球競爭的細分關鍵技術領域,布局建設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落實國家科技創新重大戰略任務部署,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行業內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服務,提升我國重點產業領域創新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主要由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聯合科研優勢突出的高校院所、骨干企業等,集聚整合相關科研力量和創新資源,帶動上下游優勢企業、高校院所等共同參與建設。
在體制機制方面,通知要求,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應實行科學有效的法人模式,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強化收益分配激勵,開展市場化技術創新服務,面向全球吸引凝聚創新人才,構建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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