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審計署發布2014年第8號公告,公布已辦結的35起經濟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廈門大學兩問題“上榜”。
其中,尤以兩名廈門大學知名教授被審計通報備受關注——根據通報,廈門大學教授何孝星、林伯強負責的課題組使用與課題無關的票據報銷科研經費問題,審計署將此問題移送教育部查處。
“引以為戒,作為該課題組的負責人,我有責任。”林伯強是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國內極具知名度的能源專家,昨日他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坦然接受處分,并已退回違規報銷資金12萬元。
兩廈大教授被通報
昨日,審計署的通報披露了這一涉及“經費報銷”的詳情及查處情況。
據披露,審計署在審計中發現,2008年至2012年,何孝星、林伯強負責的課題組使用與課題無關的票據報銷科研經費。2012年11月,審計署將此問題移送教育部查處。
而在送達教育部門后,在2013年12月,廈門大學給予何孝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給予林伯強行政警告處分。林伯強退回違規報銷資金12萬元。
引起關注的是,這兩名被處分的廈大教授,均是在業界具有極高知名度的教授。
其中,何孝星為廈門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是廈門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國家級金融學重點學科投資學專業學術帶頭人、廈門大學中國民營企業投資與資本運作研究中心主任;而林伯強作為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是國內知名的能源專家,其除了在廈大任職外,還是新華都商學院副院長。
兩教授坦言“引以為戒”
對于這起通報,昨日,導報記者與這兩位知名教授取得了聯系。“引以為戒,引以為戒。”在電話中,何孝星坦言,自己有推卸不開的責任,也坦然接受處理結果。這位教授同時表示,關鍵在于吸取教訓。
林伯強教授也表達了類似的態度。他告訴導報記者,這是歷史遺留問題,也不存在外界想象的將科研經費“占為己有”的問題,“對于我來說,我是該課題組的負責人,自然要負起相關責任”。
林伯強同時表示,高校涉及不少科研經費的報銷問題,也希望借此進一步推動相關報銷制度更規范、更合理。
科研經費還待更規范
不僅是廈大有這一問題。此前,外地甚至出現一些更嚴重的案例,如科研經費被貪污、侵吞、挪用等。
對于高校的老師來說,從學校、市里、省里、國家有關部門甚至國際上申請相關科研經費,申請的多少,有時也往往是其在這一領域的實力與地位的一個縮影。
一位高校的教師直言,這些申請來的經費,用于老師搞科研或帶領學生搞科研,“這其中,其實很多環節,主要是腦力成本”。這位老師直言,這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不好報銷的環節,如勞務支出往往就比較難衡量,“一些科研經費在申報、使用、管理、監督過程中,也確實存在漏洞,在之前,有的一些不規范甚至被說是‘公開的秘密’”。
隨著科研經費數額不斷增長,對于廈大來說,同樣面臨科研經費規范使用和管理這一課題。導報記者注意到,為此,廈門大學今年的廉政大講壇,就舉辦了《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使用違法違規問題》專題講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科研經費“大蛋糕”面前,面對利益的誘惑,需要更規范的制度、更透明的程序、更嚴格的查處來堵漏,讓科研經費最大化地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服務科研。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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