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權法制環境上創新。建議和呼吁國家盡快制定關于“人才成長、使用、交流和權益維護法”等方面的法律。國家制定出臺“人才保護法”,是我國人才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振興民族、強國富民的需要。近年來,我國出臺和實施《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加快了向建設“法制國家”的進程。近期,在公開發行的媒體上獲悉一些有識之士呼吁國家將制定網絡管理法、對性騷擾懲治要立法等等,均體現了社會的進步與文明程度。所以,國家盡快制定出臺“人才使用與保護法”勢在必行,眾望所歸。“人才保護法”既是對人才的保護與激勵,有利維護人才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行為的侵害;更重要的是讓人才數量與質量的倍增,讓人才發揮出為科學發展和國家長遠發展大計、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中的重要作用與保障作用,有利于防止和抵制排斥人才、浪費人才、詆毀人才、陷害人才等方面的嚴重不良現象與犯罪行為。對于出于個人私欲,不顧部門、地區乃至國家和民族復興大業之大局危害各類人才正當使用、交流與晉升的或危害各類人才合法權益的,對涉嫌人才問題犯罪的有關人員要依法追究黨紀、政紀直至法律責任,對涉嫌迫害人才犯罪危害嚴重和巨大的,嚴重影響黨與國家事業發展、民族復興和國家安全、人民福祉的犯罪人員要實行終身法律責任追究制,并公示罪行,以儆效尤。
完善人才國家所有的合法性建設。要打破人才為地區、部門、單位所有的傳統觀念,切實樹立人才為黨和國家所有的新概念。根據建設創新型行業、創新型城市(。撔滦蛧业男枰罅χС钟欣诮⒕S護人才成長的輿論和法制環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形成人才可持續成長的環境還需要各級黨委和人事部門轉變人才的擁有和使用觀念,要善于創造適合人才可持續成長的環境,切實用待遇留人,用感情留人,用事業留人。既要留用,也要交流,對需要流動的要支持而不是橫加阻攔甚至打擊報復,消除將人才“劃地為牢、設圈設套”和“己不所用,別人難求”的狹隘用人觀。
強化合理流動的法律性建設。人才屬于國家和人民,人才的成長、任用與流動只要建立在“人才強國”有利于實現中國夢的目標下都是合理的、科學的、正義的。要打破人才流動壁壘,健全人才市場,完善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制度,使各類人才得到適合的崗位與待遇,使有突出貢獻的人才得到精神與物質上的獎勵,最大限度地激發出人才的潛能,使其為“強縣、強市(。、強國”的目標發揮更大的作用。
在交流監督環境上創新。強化人才成長、任用的監督環境主要從中央和各級黨委、紀委、新聞媒體、社會監督等幾方面來進行。各級黨委、紀委、新聞媒體、社會監督要重視發揮職能作用,把對重要行業的用人情況的監督列為主要的監督事項,做到年度有計劃、有檢查、有整改、有總結。對人才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要大力宣傳,對領導班子成員要給予提拔重用;對發現有違背中央和上級的人才政策及埋沒、浪費、詆毀人才的反面典型要在有關新聞媒體及時曝光,對相關機構負責人給予追究承擔相應的責任。強化監督環境要抓好四個方面:由偏好性用人向包容性用人方向轉變。在人才的任用上避免以領導和人事部門的個人偏好為標準來選人用人,要按工作之需、事業之興、民族與國之強盛的大局來規劃人才的調整、選拔與任用。要切實改變有些機構中真正的人才進不來、留不;現有的人才受抑制、遭排斥,使人才失去了應有的作用與工作積極性;改變人才由部門或單位、區域所有、交流單一小模式向全國行業之間、跨區域所有與交流的大模式轉變。人才的合理流動是社會進步的重要表現之一,也是提高生產力與競爭力的有效手段;改變由在“系統內、區域性”用人向“五湖四海”和“國際間”選人用人轉變。用什么人、如何用人不僅體現了一個領導者的胸襟與才能、眼光,也決定了其管轄下事業的成敗與黨的干部的形象與作風。在用人上既要知人善人,用其所長,才盡其用,又要有求賢若渴的胸襟廣納天下各類人才,使人才發揮潛能最大化,為推動本行業、本區域的事業發展服務、貢獻力量;是改變由短期突擊式培訓、招聘用人向長期和終身注重人才的學習、不斷提高人才素質和創新能力的方向轉變。真正的拔尖人才是那些具有素質、有品位、有追求、有創造力等優秀品質的人,各地區、部門要為這類人才的成長、任用提供寬松、良好的土壤將是中國實現繁榮興旺的重要保障與希望。
在引進積聚國際人才優勢環境上創新。引進積聚國際人才優勢環境上創新,最終要體現在任用人才的文化與價值上,再造全球人才為中華發展踴躍付出才智的人才強國的盛況。深化包容開放、內外兼容的人才觀。堅決沖破一切妨礙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改變一切束縛人才發展的做法和規定,革除一切影響人才發展的體制弊端,把有些人才從不合時宜的、落后的思想環境、政策環境、體制環境中解放出來,使事業成為集才的磁場、創業的樂園、優秀人才向往的熱土,把各類人才聚集在“人才強國”的旗幟下,齊心協力,共同奮斗。完善人才的管理與激勵規定。我們要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確立包容開放的人才觀,不拘一格,廣納賢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大膽采用“柔性流動”等各種靈活的人才使用方式;激勵人才在各行各業和國家高端技術水平領域居于世界前列。中、高級領導干部和高級專業技術以上人員(碩士學歷以上人員)是人才隊伍的領導人物或主導專業技術創新的力量,應發揮出人才的示范作用,以自身的導向與帶動作用,促使本部門(行業)、本地區、本國內外領域涌現出更多的領導型、管理型、專業型與實用型人才,以自身卓越的才智與人格魅力聚集各類人才,有力有效地推動我國事業的大發展。落實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政策,結合人才貢獻度,落實人才的合理報酬與優惠條件,為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良好條件;對有重大貢獻和領軍人才、杰出人才要擴大范圍應予重用和重獎,讓各類優秀、杰出人才創優有機會、創新有條件、創先有舞臺、發展有空間、事業有成就、社會有威望。對人才實施動態化的考評機制。不斷優化對人才價值充分尊重、充分承認、充分激發的良性互動環境;對各類人才要關心好、使用好、保護好,對新涌現和新引進的人才要大膽使用,為他們成長高級人才、領軍人才、杰出人才鋪路架橋,使我國在不久的將來真正成為“人才大國”“人才強國”。相信在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我國未來會呈現出人才輩出、人盡所用、人心思進、實干興邦的良好局面,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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