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出臺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辦法,通過各類優惠政策,吸引優秀留學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對留學人員創辦的獨資企業,或留學人員以實物入股作價金額達注冊資本20%以上,或留學人員以技術、專利入股作價金額達注冊資本10%以上的企業均給予相關優惠政策。留學人員創業園可設在本行政區科技園、工業園、出口加工區及各類其他園區內,提供企業注冊登記、稅務登記、財務登記、融資服務、人事代理、物業管理、網絡通訊等系列服務。
專項資金加大扶持力度
根據辦法,九江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留學人員創業園企業的項目延續、銜接和開發;創業園所在的縣區按市里到位資金1∶1的比例配套。
經批準進入創業園的留學人員攜帶科技項目和技術創辦企業的,可獲資金10-30萬元;如落戶項目為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或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則可獲資金30-50萬元。
經認定的留學人員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上交稅收入地方庫部分,五年內由受益財政列支補助給企業。留學人員來園區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項目,符合條件的免征增值稅。對留學人員企業三年內免收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留學人員進園區孵化或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提供工作用房200—500平方米:需用面積在200平方米以內的,前三年全額補助,后三年按市場價50%補助;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三年內按市場價的50%補助。
全覆蓋式生活保障免除后顧之憂
除了保障工作經費,九江對留學人員的生活也給予充分的保障。留學人員在九江市無自有住房,并且每年連續或累計半年以上在九江居住的,三年內租用自住住房按1200-1800元/月補貼;需在九江市區購置自住住房,并在創業園工作滿五年的,給予一定比例不超過20萬元的購房補助。
具有教授、博士職稱或學歷的留學人員到創業園工作,五年內每月給予2500元的生活補貼;具有副教授、碩士職稱或學歷的留學人員到創業園工作,五年內每月給予2000元的生活補貼。
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入園創業,其配偶在職的隨調隨遷,優先安排工作;非在職符合就業條件的,積極推薦安排就業。隨遷子女入托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優先辦理入、轉學手續,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初中畢業后可享受當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在本行政區域內參加中考,并按照當地的中招政策錄取到高中就讀。
全方位政策紅利適合多樣化需求
留學人員企業商務、技術人員一年內多次出國,可按有關規定一次審批,企業所聘外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需多次入境或者長期居留的,可辦理2-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簽證或者居留證明。
留學人員在創業或者工作過程中需評定職稱,可根據其在國外的經歷及學識水平予以評定或者推薦評定相應職稱。
留學人員企業因科研、教學工作需要,進口符合國家規定的儀器、設備和少量試劑、原料配料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予以免稅。留學人員購買1輛國產小汽車免稅;涉及到國稅部門的所有優惠政策,只要條件符合,均可以適用留學人員項目。
經認定的留學人員企業,可申請有關專項資金的優先支持,也可向信用擔保公司申請貸款擔保或者參股。(通訊員 曹鳳鳴 饒婷婷)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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