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轉發科技部等六部門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皖科資秘[2020]159號),結合學校實際,現就招聘科研助理崗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資格條件
科研助理崗位2個,具體計劃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有良好的專業背景、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二)一般為2021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本科生,建檔立卡貧困生優先,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和條件。其中,25周歲以下指的是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2.報名方式:應聘者可在報名截止日前,請填寫“巢湖學院公開招聘科研助理應聘申請表”(詳見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和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指定招聘郵箱(郵箱地址詳見附件1“聯系方式”,郵件標題格式:畢業學校+姓名+手機號碼 ),面試時提供原件核實。
(二)選聘
科研助理崗位的選聘遵循“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學院、項目組)組織對應聘者進行考核(可采取筆試、面試、綜合技能考核等方式),注重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的把關。候選人經學院審核通過后,報學校審批。
(三)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四)公示
經學校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
在考核、體檢、公示等環節中,因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以合同方式自主聘用,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標準,具體待遇面議,購買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
四、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紀委辦0551-82362578,人事處0551-82361409。
(二)本招聘公告由巢湖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來源:
https://www.chu.edu.cn/xww/2021/0616/c1997a118348/page.htm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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