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西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直屬機關單位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實施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名額
(一)公開遴選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共計253個名額),詳見《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
公開選調職位包括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四級調研員職級(共計2個名額),詳見《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附件2)。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范圍:
(1)全區地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其他相當職務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2)中央駐藏機關(單位)、自治區機關(單位)設在地市級及以下單位中符合條件人員。
注: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有關規定,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原則上面向本轄區內下級機關進行。
2.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自覺踐行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和民族地區干部“四個特別”政治要求;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不含2024年機構改革轉隸人員)。近5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5年內至少有1次優秀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以及相當職務職級層次的;
(6)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現任正科級領導職務及相當職級層次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及相當職級層次的,年齡在37周歲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現任一級、二級科員及相當職級層次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8)政法系統職位僅面向區內使用政法專項編制人員報考;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全區各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在編在崗人員。
中央駐藏單位中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定的人員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自覺踐行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和民族地區干部“四個特別”政治要求;
(2)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層次的職務。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應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聘任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
(3)國有企業(不含市場選聘、合資方選派人員)人員,須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層次的職務,且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國資委等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明確對應職務層級;
(4)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8)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的,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1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資格復審前取得。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30—11月29日下午18:00。
請報名人員注冊登錄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zp.cpta.com.cn),選擇“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技術服務電話:0891—6328229)。
2.報名方式及有關事項。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考公開遴選的,須下載《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3),并如實填寫報名相關信息,包括現工作單位、縣區和地市組織部門(主管部門)簽署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并蓋章,遴選條件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報考公開選調的,須下載《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4),并如實填寫報名相關信息,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現工作單位、相應主管部門簽署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并蓋章,選調條件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時,報名人員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電子照片,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報名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人員只能報考1個職位,多報無效。各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予以取消或核減。
(5)報名人員合理安排報名時間,報名時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要求,避免在報名截止前扎堆報考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無法改報等情況,因個人原因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后果自負。
3.資格審查。各遴選選調機關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根據本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遴選選調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誰用人、誰審查、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對報名人員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及提交的相關材料及時進行審查,確定報名人員是否具有報名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遴選選調人選。
4.打印準考證。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登錄網上報名服務平臺于2024年12月4日至12月7日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5.報名費。本次遴選選調免收報名費。
四、考試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公開遴選筆試科目為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主要測試政治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公開選調筆試試題按職位類別分別命題,注重測查政治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專業素質等,滿分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4年12月7日上午9:30—12:00。公開遴選筆試分別在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設考點。公開選調筆試集中在拉薩進行。考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3.筆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遴選選調人數3:1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在“西藏組工”微信公眾號、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公布。
(二)面試
面試由各遴選選調機關組織實施。
1.面試前,各遴選選調機關按照職位資格條件對面試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進入面試人員須向遴選選調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提供報名推薦表原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由各遴選選調機關通知考生。
2.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進入面試。
3.公開遴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結構化小組面試等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不需進行專業測試的職位,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需進行專業測試的職位,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均按2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公開選調面試形式由公開選調機關根據需要確定,突出職位要求和職位特點。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各遴選選調機關負責。面試結束后,各遴選選調機關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體檢對象并告知本人。
(一)考察
1.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差額考察對象與計劃遴選人數或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對于數量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2.考察內容。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廉政考察必須征求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上級紀委監委意見,并出具書面意見。
3.考察方式。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 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查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
(二)體檢
1.考察結束后,各遴選選調機關根據職位需要,可以對考察對象進行體檢,并負責組織實施。
2.體檢時間由各遴選選調機關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自理。
六、遞補
考察、體檢工作結束后,對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從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確定擬任職人員
各遴選選調機關根據報名人員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及職位要求,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并在報名人員原單位、報考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相關手續
1.公開遴選機關對擬任職人員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2.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九、組織領導
1.各遴選選調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遴選選調工作的領導,務必成立本次遴選選調工作專班,負責對本單位遴選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切實做好政策解釋、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及辦理相關手續等工作。
2.各遴選選調機關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把關主體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組織人事部門履行直接責任,嚴格程序要求,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遴選選調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問題的,要從嚴查處,嚴肅追責。
3.各地市、縣區及各遴選選調機關要認真落實自治區減負辦有關要求,在報名時不得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員附加條件,設置障礙,限制報考,切實暢通干部流動渠道。
特別提醒:
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是做人之本、立業之基,更是作為一名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希望廣大報名人員從選擇報考的那一刻起,自覺踐行誠信要求,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誠信守約,杜絕在考試過程中“打招呼”“找關系”,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本次遴選選調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名人員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附件:
1.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2.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3.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
4.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
5.報考指南
聯系方式:0891-6328229,0891-6198205
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下載:
附件1: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xls.xls
附件2: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xls.xls
附件3: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xls.xls
附件4:西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4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xls.xls
附件5:報考指南.wps.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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