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全媒體記者章娜報道:10月10日,記者從省財政廳了解到,“十三五”期間,江西省財政將統籌安排資金40億元,通過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推動若干所高校進入國內一流行列,一批學科專業進入國內一流行列或前列。
我省將安排財政資金10億元,用于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根據《實施方案》,南昌大學列為省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校;安排財政資金27億元,用于一流學科建設。優勢、成長、培育三個層次各10個左右學科;安排財政資金3億元用于一流專業建設,優勢專業和特色專業建設數量分別為20、30個左右;市屬高校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省財政予以獎補。
省財政廳要求,省財政資金主要用于省屬高校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市屬高校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獎補,必須專款專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設、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彌補其他項目資金缺口等。
省財政資金用于立項建設單位的以下支出:人才隊伍建設,包括國內外領軍人物和創新團隊人才引進培養等方面的支出。創新人才培養,創新人才培養方式、改革課程體系內容方法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中青年骨干教師參加國內外培訓、進修、訪學,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專業培訓等。學術交流合作,包括舉辦、參加高層次國際性和全國性學術會議及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講學等方面的支出。績效支出及崗位津貼,不設績效支出比例限制,績效支出安排與研究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掛鉤。立項建設單位可自行制定辦法,規定是否將績效支出納入單位績效總額。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僅限于學科專業建設相關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的支出。
江西省財政廳將設立獎懲機制,對于通過建設周期的建設,達到一流學科、一流專業預期目標的,將根據進位趕超的程度,給予一定的獎勵性經費;對于未達到預期目標,或者全國排名未實現顯著提升,甚至不升反降的建設對象,將酌情扣回部分項目資金,最高將扣回30%的項目資金。(江南都市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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