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18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
2017年,2766家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獲得成果轉化合同金額達121.1億元,同比增長66.1%。
■本報記者 沈春蕾 王靜 廖洋
“沒想到我們的轉化合同金額(5.2億元)這么突出,居然創造了全國轉讓獨占許可使用費的最高紀錄。”4月19日,山東理工大學教授畢玉遂在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發出的這番感嘆緣于一份報告——《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18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
日前,中國科技成果管理研究會、國家科技評估中心、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在北京發布了《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18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2017年,2766家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獲得成果轉化合同金額達121.1億元,同比增長66.1%。
官方首發 以資后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有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均要報送上一年度的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
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科技發展處處長鄧國慶回憶,2018年6月,在收到《財政部 科技部關于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報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中國科學院科技促進發展局關于組織報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后,他們就開始著手準備年度報告所需相關數據及材料。
時隔大半年,我國官方首次推出的科技成果轉化年度成績單出爐。國家科技評估中心主任、中國科技成果管理研究會常務理事長解敏在發布會上,代表《報告》編委會介紹了《報告》編制和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情況。
他指出,《報告》旨在使有關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了解科技成果轉化的進展情況和成效,總結典型案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針對當前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問題和障礙,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體系。
中國科技成果管理研究會理事長郭向遠在圍繞年度報告召開的研討會上指出,科技成果轉化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跨部門、跨領域、跨專業協同合作。各級政府部門應聚焦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政策,統籌規劃,有序推進,重點突破,打通從供給側到需求側科技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
成績突出 分享經驗
《報告》指出,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過程中,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形成了符合自身特點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模式。
上海交通大學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院長劉燕剛告訴《中國科學報》:“學校委托上海聯合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南部分中心,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采用公開掛牌方式進行交易,以降低市場風險,形成了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新路徑。”
近年來,上海交通大學總結了多種科技成果轉化模式:“研究院+公司雙核原作”模式、“公司持股+股份獎勵”模式、“公司團隊+收益捐贈”模式、“完成人自主轉化”模式。“這些模式來自具體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形成了可復制和推廣的轉化案例。”劉燕剛說。
《報告》統計發現,隨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系列政策法規的落實,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激勵力度不斷加大,科研人員獲得獎勵金額和人次大幅增長,部分單位給予科研人員的現金獎勵、股份獎勵已超出50%。
2017年,山東理工大學與淄博補天新材料技術有限公司就無氯氟聚胺酯化學發泡劑簽訂專利獨占許可協議,轉化合同金額高達5.2億元,當年到賬金額4100萬元。在收益分配方面,學校提取20%,其余80%全部歸畢玉遂團隊所有。
同在2017年,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將“超導質子回旋加速器”相關科技成果以技術作價入股方式轉化,成立合肥中科離子醫學技術裝備有限公司,開展SC200超導質子癌癥治療裝備的研發。“合肥研究院依據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將70%的股權(8400萬)獎勵給項目研發團隊。”鄧國慶告訴《中國科學報》,“此舉充分調動了科研團隊的積極性。”
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但長期轉化帶來的是高價值回報。中國科學院工程熱物理研究所2017年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3種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6.2億元,2016年該金額是6.1億元。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科學報》:“2015~2017年,研究所通過作價入股轉化高價值科技成果9個,實現了多年積累的高價值科技成果連續轉化。”
發現問題 探索改革
《報告》也提出當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還不夠完善,二是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服務機構與專業人才隊伍缺乏,三是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體系尚未有效建立,四是滿足轉化需求的高質量科技成果仍然不足。
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副司長楊咸武指出,不斷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一方面要充分調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科技人員等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另一方面要繼續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針對科技人員在成果轉化當中遇到的新困難新問題,抓緊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和實施細則,進一步打破束縛掃清障礙,解除科技人員的后顧之憂。”
中關村天合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主任朱希鐸等調查發現,僅有9.5%(264家)的單位設立了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其中只有19家認為其專門機構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為數不多的技術轉移機構中,北京理工大學不僅在2016年初成立技術轉移中心,還注冊成立北京理工技術轉移有限公司,作為中心的市場化運行平臺,有效解決傳統管理部門在人員聘用、激勵和約束等方面受事業單位體制制約的問題,打造了一支專業化的技術轉移團隊。
“科技成果評價是技術成果轉化的關鍵環節,也是科技成果的價值挖掘和發現的過程。”作為一家第三方的科技成果評價機構,中科合創創始人嚴長春告訴《中國科學報》,科技成果評價也可以讓參與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享受到科技創富的甜頭。
嚴長春也指出,部分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與市場需求結合不緊密,局限于實驗室階段,這就需要相關應用成果的研發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讓企業可以“接得住,用得上”。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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