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記者 孫忠法
最近,中共中央印發了《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胡鞍鋼教授表示,《意見》從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高度,系統地回答了“黨怎樣管人才”這一關鍵問題,是黨和國家人才工作的重大創新,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勢下,對以人才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此次《意見》首次提出,“構建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胡鞍鋼表示,“治理”概念的提出,反映了黨的人才工作理念的重要發展。從“管理”到“治理”,雖只有一字之差,卻是一個巨大的理念變化。治理強調的是政府、市場、社會等各類主體共同參與其中。構建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就是在黨的領導下,沿著法治軌道,通過完善的制度安排,實現多元、科學、開放、高效共治。
“構建新型人才發展治理體系,推進人才發展治理現代化,核心是‘以人才為本’。”胡鞍鋼表示,以人才為本,是以人為本思想在人才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堅持以人才為本,根本上是因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人才是最活躍的先進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關鍵是要解放人才、造就人才、使用人才。因此,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要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暢通成才之路,敞開用才之門,凝聚人才之心,匯聚人才之力。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人才治理理應納入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局之中加以謀劃和設計。”胡鞍鋼表示,推進人才發展治理現代化,手段是治理,目的是發展。《意見》的根本著眼點,正是通過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建設,進而提高人才發展治理能力,促進我國人才數量、人才質量與人才全面發展,這反映出“黨管人才”重要原則內涵的豐富與深化。同時,無論是國家治理還是人才治理,治理能力的基礎都是治理體系,從這個意義上看,人才發展治理與國家治理有著內在統一性。
人才發展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衡量標準是什么?胡鞍鋼指出,那就是《意見》明確的三個最重要的特征: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科學規范,意味著人才發展治理體系的建設要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還要順應人才集聚規律、人才創新規律、人才流動規律以及人才作用充分發揮的規律;同時也意味著人才發展一切工作要堅持制度化規范化方向,推動人才發展健康有序可持續。開放包容,意味著在人才工作中貫徹落實開放發展重要理念,在人才發展上堅持“兩條腿走路”,既要立足國內,做好本土人才資源開發和使用,又要放眼全球,五湖四海延攬優秀人才,在國際人才競爭中更加積極有為,使更多優秀國際人才集聚中國、為我所用,以收獲人才價值、享有人才紅利為直接目標。運行有效,提出了人才體制機制的評價標準。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成效最終反映為中國的人才競爭力。更具體地看,就是在本土人才培養能力、國際人才引進能力、人才創新和持續成長能力、尖端人才對相關領域的引領和影響能力以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人才貢獻率等方面,實現對發達國家的趕超,這也是未來中國在全球治理和公共產品供給中發揮更大作用最為關鍵的支撐。
“《意見》的制定出臺,是我國人才發展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胡鞍鋼指出,早在1949年,毛澤東就曾強調:“世間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個可寶貴的。在共產黨領導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間奇跡也可以造出來。”這是黨的人才思想最重要的淵源。這一思想歸根結底,就是要使更多的人才團結在黨的領導下,為黨和人民的事業而不懈奮斗。1980年,鄧小平同志曾提出衡量我們黨和國家各種制度完善與否的三條標準,其中之一就是能否“造就比這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從這個意義上說,《意見》的制定實施,是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制度性的基礎工程。從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的國際國內人才格局來看,造就人才的具體任務已經極大地豐富和細化,包括《意見》所提出的人才管理、培養支持、評價、流動、激勵等多方面內容。因此,各地各部門應勇于擔當、創造性地抓好《意見》落實,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奠定堅實的人才支撐和人才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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