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興則城市興。為把握新形勢、搶抓新機遇、厚植新優勢,結合長沙實際,2022年4月28日,長沙重磅發布《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臺若干政策(試行)》(以下簡稱“長沙人才政策‘升級版45條’”),從全球招攬頂尖英才、創新樹培產業帥才、廣泛集聚青年俊才、培育壯大技能匠才、加強創新創業支持、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優化人才服務保障等7個方面,提出了45條具體措施。
01、廣泛集聚青年俊才
1.經認定45周歲(含)以下、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博士、碩士不限年齡)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可憑畢業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直接落戶。
2.對35周歲(含)以下畢業兩年內,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2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對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提高至10萬元。對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給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補貼。
3.對35周歲(含)以下、新來長工作的博士、碩士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在長首次購房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境外高校博士畢業生不限年齡)。對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在長首次購房給予同等購房補貼。在長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博士,購買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繳納時間限制。
4.對新進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員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出站后留長工作的,給予10萬元安家補貼。
5.實施青年人才“小荷才露尖尖角”計劃,每年評選不超過100個青年創業項目、不超過20個青年創新項目,最高給予20萬元經費支持。
6.對有組織地來長實習實訓的國內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學生,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最長三個月的生活補貼。
02、加強創新創業支持1.每年發布“揭榜掛帥”重大科技項目揭榜選題,優先支持人才及團隊開展“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每項最高給予800萬元經費支持。
2.瞄準優勢產業、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支持人才及團隊承擔市科技重大專項,每項給予400萬元經費支持。
3.支持企業、高校院所、校友會等組織機構建立異地研發中心、海外工作站,根據發展規模和引才成效,每年最高給予15萬元經費資助和10萬元交通補貼;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享受長沙市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
4.高層次人才個人或創辦(控股)的企業可申請無抵押、零擔保“優才貸”,個人額度最高300萬元,以人才創辦或控股企業申請的,額度最高可達2000萬元。
5.對個人自主創業、合伙創業、小微企業提供創業貸款支持,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為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并按規定給予貼息。
03、培育壯大技能匠才
1.建立以崗位經歷、年薪待遇和實際貢獻為標準的企業工程師認定體系,對經認定的卓越工程師,三年內每人每月發放1000元長沙政府津貼。
2.每年組織開展“十行狀元 百優工匠”競賽活動暨全市職業技能大賽,對獲獎者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獎勵,并優先推薦勞模(五一勞動獎章)評選。
3.對企業新引進或新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職工,給予5000元獎勵,在長首次購房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
4.對制造業企業新引進或新獲得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別給予1萬元、5000元獎勵,并對在長首次購房的正高級工程師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
04、優化人才服務保障
.A、B、C、D類高層次人才享受長沙戶籍人口購房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繳存時間限制。
2.A、B、C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可在市屬中小學校、幼兒園選擇就讀入園,D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人才意愿和實際情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
3.支持株洲、湘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長落戶并購房。
4.對A、B、C、D類高層次人才發放“長沙人才綠卡”,享受相應專屬服務。對與長有合作項目的院士頒發“長沙院士卡”,配備人才服務專員,提供居住、購房、子女就學(含第三代子女)等院士專屬服務。
本文件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我市現行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在享受同類優惠政策時,按照“時間從新、標準從高、獎勵補貼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未盡事宜由市委負責解釋,市委組織部(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政策解讀>>
問
長沙人才政策“升級版45條”充分釋放長沙產業、房價和政策優勢,更大力度、更大范圍支持青年人才來長留長,全力打造青年人才就業創業首選地。
一是為落戶并在長工作的青年俊才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對35周歲(含)以下畢業兩年內,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2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對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提高至10萬元。
二是為新來長工作的博士、碩士發放購房補貼。對35周歲(含)以下、新來長工作的博士、碩士畢業生,在長首次購房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境外高校博士畢業生不限年齡)。在長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博士,購買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繳納時間限制。
三是為博士后提供生活補貼和安家補貼。對新進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員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出站后留長工作的,給予10萬元安家補貼。
問
長沙人才政策“升級版45條”在聚焦產業發展的同時,拓展到了教育、衛生等民生領域,具體對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有哪些實招?
長沙人才政策“升級版45條”明確提出實施民生事業人才支撐工程,是過去人才政策基礎上的突破之舉。
一是支持學科、專科建設。對市屬高校、公立醫院新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補貼,并提供長沙市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
二是激勵優秀教育、醫衛人才。未來五年,對為民生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進行獎勵,每年選樹不超過20名教育專家、100名教育名師、100名骨干教師,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每年選樹不超過10名名醫、50名骨干醫師、100名優秀護士,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5000元獎勵。
三是優化安居保障。對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給予3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境外高校博士提高至10萬元);對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在長首次購房的,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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