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求職面試時千萬別問五險一金和有沒有加班費”,這是一位“考研名師”在一檔節目中給求職者介紹的求職“潛規則”,而且該節目沒有作任何處理就播出了,因此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
不少輿論已經指出這樣的“潛規則”支招實際是給求職者的“毒雞湯”。對此,筆者不想贅述,而是想談另外兩個問題:其一,電視臺在制作求職節目時,是否有倡導求職者合法求職、依法維權的基本意識,還是完全為了博眼球而肆無忌彈地談所謂的“潛規則”,縱容用人單位違法,要求學生忍氣吞聲?其二,參與節目的所謂職場專家是否了解就業的法律法規,是否知道指導學生就業的第一原則就是“合法就業”?
近年來,我國大學畢業生求職、就業中存在諸多亂象,其根源基本都是用人單位不尊重求職者的合法權益,以及求職者沒有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比如,用人單位與求職者簽訂對求職者不公平的霸王條款,沒有如實告訴工作內容、一再延長試用期等。對此,大學在開展就業指導時都明確強調,大學畢業生不能因就業形勢嚴峻就在不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下,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平等的協議,這可能會導致自己的權利受損,還可能遭遇就業詐騙。
事實上,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只有按照相關勞動法律法規開展就業活動,才能維護求職者的合法權益。
電視臺制作求職節目的出發點應該是為了幫助求職者求職。那么,通過節目引導所有求職者合法就業、維護自身的就業權利就是底線,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幫助大學生就業。但是,該節目的制作者和嘉賓顯然沒有將此作為指導求職、就業的節目,而是為博眼球,把所謂的“潛規則”作為賣點。這也恰恰是我國當前指導大學生就業存在的問題。
本來,大學是有責任給學生開設就業指導課,并對學生進行個性化就業指導的,但是,有的大學對此并不重視,或者投入的人力有限。因此,學生很難從學校得到全面、有用的就業指導。再加之就業形勢嚴峻,一些宣揚“成功學”、鼓吹“職場情商”“潛規則”者就看到了市場,給求職者大講成功學,傳授職場“灰色技能”。那些沒有從正規渠道獲得就業指導的求職者,幻想著只要按這些“職場導師”的“成功寶典”去做,就可以獲得求職成功,于是對職場成功學、勵志故事就特別追捧。然而,這對他們求職是無益的,從某種程度來說,是節目把對職場無知的大學生、求職者作為消費對象。這不是幫助大學生、求職者找工作,也非促進大學生求職環境完善。
如果幫助大學生,節目應該明確鼓勵大學生在求職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教大學生識破搞霸王條款、招聘詐騙的伎倆,告訴他們合法維權的方法。從本質上說,對學生求職、升學進行指導屬于生涯規劃范疇,而成功學、勵志學恰恰與生涯規劃教育相背離。也許正是因為這一原因,真正的就業指導專家才會拒絕以成功學、勵志學為主的電視節目,而這也就給了成功學、“勵志”大行其道的空間。
電視、媒體等社會力量關注大學生求職、開求職節目、討論求職問題必須有基本的底線,在關鍵問題上不能誤導大學生、求職者。對大學生進行求職指導需要學校教育重視,在學校教育沒有做到位時,社會教育應該補位,但不能讓反生涯規劃教育的成功學、潛規則、勵志招搖過市。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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